依托巨量引擎的技术和产品能力,热洛小烈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用户增长、流量变现等商业成长解决方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中心支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数:19068

意外险保险知识解读
  意外伤害的定义源自保险条款释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适用补偿原则。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 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3.身故保险责任赔偿适用定额给付原则。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典型案例
  2019年5月,某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产品,投保人员清单中列明刘先生为具叶名被保险/年12月,刘先生因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核查,刘先生因自身疾病入院治疗非“意外伤害”所致,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产生的医疗费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案例分析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或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保险人给付保险全的保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全的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予赔偿显然,此次事故为被保险人刘先生自身疾病所引起,而非遭受外来风险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显然,此次事故为被保险人刘先生自身疾病所引起,而非遭受外来风险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风险提示
  1.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2.单位为员工投保时,应及时告知员工保险合同内容,让员工正确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

服务热线:

15201577544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地铁大兴线生物医药基地站地上三层3F-501
邮箱:769583670@qq.com

Copyright © 2001-2023北京热洛小烈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40426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7642号